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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矿业权价值评估方法与参数
一、收益途径五大方法模型
P = Σt=0n (CI − CO)t / (1+i)t
参数含义:
- P:矿业权评估价值
- CI:年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回收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余值、回收增值税抵扣额、回收流动资金
- CO:年现金流出量(-)——后续地勘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 (CI−CO)t:第 t 年净现金流量
- i:折现率;n:评估计算期;t:折现期时间序号(t=0,1,2,…,n;t=0 仅指评估基准日)
适用条件 / 范围:拟建、在建、改(扩)建、生产矿山采矿权;详查及以上探矿权;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普查探矿权。
分步:①确定可采储量;②定产品方案与生产能力,算服务年限;③定技术经济参数;④代入模型求和。
常见陷阱:① t 的基准日处理——基准日为年末,下一年净现金流折现到年初(2016 年 t=1);基准日非年末,当年净现金流折现到基准日(如 2015-9-30,当年 t=3/12,2016 年 t=1+3/12)。②现金流出不含基准日前已发生地勘投资、已缴价款。③注意折现期"数"而非"年",小数取舍见例题。
一、收益途径五大方法模型
P = Pn × (1 − R) (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参数:P 探矿权评估价值;Pn 探矿权基础价值(用 DCF 估算);R 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针对地质勘查程度不足,由地质要素半定量确定)。
适用: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中普查阶段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注意:各类资源量经济可行则全部参加计算,不用可信度系数。
一、收益途径五大方法模型
P = Σt=1n (CI − CO − Ip)t / (1+i)t (DRCF 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
参数:Ip 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有关的开发投资合理报酬(=各年资产净值×投资收益率)。其余同 DCF。
一、收益途径五大方法模型
P = Σt=1n (E − Ei)t / (1+i)t (剩余利润法)
参数:E 年净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Ei 开发投资利润 = 当年资产净值 × 投资利润率;(E−Ei) 为剩余利润额。
一、收益途径五大方法模型
P = Σt=0n SIt × [ 1 / (1+i)t ] × K (收入权益法)
参数:SI 销售收入;K 矿业权权益系数(采矿权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之比)。
适用:小型且不具备其他方法条件的采矿权;服务年限短;剩余服务年限<5 年的大中型矿山;详查及以上资源量规模为小型的探矿权。
常见陷阱:收入权益法不考虑后续勘查期、建设期、试产期,按达产生产能力计算;产品价格为出厂价、与产品方案一致。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生产能力 A:煤矿 A=Q/(T×K);金属矿 A=Q/(T×(1−ρ));非金属 A=Q/T
参数:Q 可采储量;T 合理矿山服务年限;K 储量备用系数(煤矿井工:复杂1.5/中等1.4/简单1.3,露天:1.2/1.1/1.1);ρ 矿石贫化率。若用矿井回采率则不考虑 K。
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 T=Q / [ A×(1−ρ) ]
例题1(服务年限,P11):镍钼矿采矿权,生产能力 A=3.00 万吨/年,可采储量 Q=131.73 万吨,矿石贫化率 ρ=10.00%。2013 年 4–12 月产 0.25、2014 年产 1.60、2015 年产 2.65 万吨(均未达产)。
分步:T1=9月+12月+12月=2.75 年; T2=[131.73−(0.25+1.60+2.65)×(1−10.00%)]÷[3.00×(1−10.00%)] =[131.73−4.50×0.90]÷[3.00×0.90] =[131.73−4.05]÷2.70=127.68÷2.70=47.29 年; 服务年限=2.75+47.29=50.04 年。
分步:T1=9月+12月+12月=2.75 年; T2=[131.73−(0.25+1.60+2.65)×(1−10.00%)]÷[3.00×(1−10.00%)] =[131.73−4.50×0.90]÷[3.00×0.90] =[131.73−4.05]÷2.70=127.68÷2.70=47.29 年; 服务年限=2.75+47.29=50.04 年。
常见陷阱:达产前各年未达产,须分段;分母用 A×(1−ρ) 而非 A;出让收益评估服务年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本例 50.04 年仅作计算演示,出让收益评估须截断)。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固定资产投资类比:I=Id×A×η1×η2(单位生产能力投资);I1=I0×(S1/S0)n×η1×η2(生产规模指数法);I=I1÷f(比例估算法)
参数:Id 参照矿山单位生产能力投资;η1/η2 时间/地域差异调整系数;n 生产能力指数(相差不大≈1,相差≤50倍 0.6–0.7,靠增设备 0.8–0.9)。
例题3(P14):拟建煤矿,A=180 万吨/年;相邻同煤层煤矿 2008 年底投产、规模 180 万吨/年、投资 60480 万元;η1=1.1099,η2=1.0000。
I=(60480÷180)×180×1.1099×1.0000=67126.75 万元。(注意原文 Id 以"60480÷180"体现单位能力投资)
I=(60480÷180)×180×1.1099×1.0000=67126.75 万元。(注意原文 Id 以"60480÷180"体现单位能力投资)
常见陷阱:参照对象与评估对象投资口径须一致(工程费用/建设投资/总造价);固定资产全部按自有资金,不计建设期贷款利息;剔除预备费、征地费、基建期贷款利息。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 20 年、机器设备 10 年、器具家具 5 年、运输工具 4 年、电子设备 3 年。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周转次数=360天/最低周转天数
常见陷阱:流动资金在投产第一年按比例投入;铺底流动资金不低于 30%,评估可计算流动资金 70% 部分的财务费用。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产品产量 × 销售价格)
金属矿(精矿计价):精矿产量 Qs=Qy×α×ε/β;精矿含金属销售收入=Qy×α×ε×Pjj
参数:Qy 原矿产量;α 采出矿石品位(入选原矿品位,已含贫化);ε 选矿回收率;β 精矿品位;Pjj 精矿金属价格(含量计)。
例题4(P24):铅锌矿,Qy=120 万吨/年,α=3.60%,ε=93%,β=55%,锌精矿含锌不含税价 8905.98 元/吨。
精矿产量=120×10000×3.60%×93%÷55%=73047.27 吨; 精矿含锌金属量=73047.27×55%=40176.00 吨; 年销售收入=40176.00×8905.98÷10000=35780.67 万元。
精矿产量=120×10000×3.60%×93%÷55%=73047.27 吨; 精矿含锌金属量=73047.27×55%=40176.00 吨; 年销售收入=40176.00×8905.98÷10000=35780.67 万元。
例题5(P25,多组分):Qy=8.00 万吨/年;铅 α=2.39%、ε=90.00%、价 11500 元/吨;锌 α=1.20%、ε=83.00%、价 9100 元/吨。
铅精矿收入=8.00×2.39%×90.00%×11500.00=1978.92 万元; 锌精矿收入=8.00×1.20%×83.00%×9100.00=725.09 万元; 合计=2704.01 万元。
铅精矿收入=8.00×2.39%×90.00%×11500.00=1978.92 万元; 锌精矿收入=8.00×1.20%×83.00%×9100.00=725.09 万元; 合计=2704.01 万元。
常见陷阱:共(伴)生多组分须分别计算;品位、品级、规格须与计价标准一致;价格用不含税价、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折旧性质维简费−财务费用
增值税进项=(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税率
资源税(从价)=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常见陷阱:经营成本必扣四项非付现;增值税进项只计材料/燃料动力/修理三项;企业所得税不考虑亏损弥补与减免;税费只计与矿山开发直接相关者。
二、收益参数关键公式
折现率 i = 无风险报酬率 + 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 = 勘查开发阶段 + 行业风险 + 财务经营风险
参考取值(%):普查 2.00–3.00、详查 1.15–2.00、勘探及建设 0.35–1.15、开发 0.15–0.65;行业 1.00–2.00;财务经营 1.00–1.50。无风险报酬率参考中长期国债或五年定存利率。
常见陷阱:折现率不应低于安全利率;须与收益口径匹配(不同方法、不同目的折现率不同);上市国债应取国家承诺支付的票面/其他报酬确定无风险报酬率。
三、成本途径公式
P = Cr × F = [ Σi=1n Ui × Pi × (1+ε) ] × F (勘查成本效用法·公式1)
P = Cr × F = [ Σi=1n Ui × Pi + C ] × F (公式2)
参数:Cr 重置成本;F 效用系数=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1 × 布置合理性系数 f2;Ui 实物工作量;Pi 现行价格费用标准;ε 间接费用分摊系数(公式1 一般取 30%);C 间接费用(公式2 分项估算)。
适用:投入少量地表/浅部地质工作的普查探矿权;或找矿前景不明朗的普查探矿权。
例题6(P44–47,勘查成本效用法):四川阿坝某金多金属矿探矿权,基准日 2013-12-31。直接重置成本合计 279135.45 元;间接费用按直接成本 30% 估算=83740.64 元;重置成本=36.28 万元。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1=1.11,布置合理性系数 f2=1.00,F=1.11。探矿权价值=36.28×1.11=40.27 万元。
常见陷阱:实物工作量须"有关、有效"(目标矿种相关、符合当时规范);不包含公益性地质工作;公式1 用比例分摊间接费,公式2 用分项 C;地质工作程度须按现行规范正确判定(本案名义"普查"实为"预查",故用成本效用法而非要素评序法)。
三、成本途径公式
P = Pc × α = [ Σi=1n Ui×Pi×(1+ε)×F ] × Πj=1m αj (地质要素评序法)
参数:Pc 基础成本(即勘查成本效用法所得);α 调整系数=α1×α2×…×αm;m 地质要素个数;αj 第 j 个地质要素价值指数(七类:区域成矿条件、找矿标志、矿化强度及蕴藏规模、矿石质量及选冶性能、开采技术条件、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条件、基础设施条件)。
适用:普查阶段探矿权;不适用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大中型矿床中勘查程度较低的预查及普查区。价值指数由 ≥5 名高级地质专家评判。
四、市场途径公式
P = Σi=1n Pi × ω × δ × μ × τ × θ × λ (可比销售法·详查以上及采矿权)
参数:Pi 参照物成交价;ω 品位调整系数;δ 区位与基础设施调整系数;μ 可采储量调整系数;τ 生产规模调整系数;θ 产品价格调整系数;λ 矿体赋存开采条件调整系数;n 参照物个数。
P = Σi=1n Pi × ω × δ × ε × Pa × υ × φ (勘查程度较低探矿权)
其中 ε 资源储量调整系数;Pa 勘查投入调整系数;υ 物化探异常调整系数;φ 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调整系数。
适用:各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前提:发育正常的矿业权市场、可找到可比案例、具备可比量化参数。
四、市场途径公式
P = S × Ps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单位面积倍数法)
参数:S 勘查区面积;Ps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适用:勘查空白区或普查(原预查)探矿权。
例题7(P51):某探矿权 S=20.30 km²,周边交易案例修正后单位面积价值:甲 1.25、乙 1.59、丙 0.95、丁 1.81,平均 1.40 万元/km²。探矿权价值=20.30×1.40=28.42 万元。
四、市场途径公式
P = Qd × Pd × C (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资源价值比例法)
参数:Qd 资源量;Pd 单位资源量价格;C 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适用: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金属矿产探矿权。
五、储量处理公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Σ(参与评估的储量 + 资源量 × 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设计损失量 − 采矿损失量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设计损失量) × 采矿回采率
采矿损失量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设计损失量) × 采矿损失率
可信度系数:储量(探明/控制资源量)取 1.0;推断资源量通常 0.5–0.8(设计文件未利用/规范未规定的情形)。金属矿产矿石量与金属量同时折算,折算前后品位不变。
例题8(P56,铁矿):保有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332) 1000.64 万吨(TFe 39.46%)、推断资源量(333) 1387.00 万吨(TFe 37.76%);333 设计利用可信度系数 60%;设计损失量 157.30 万吨(露采 60.51、地采 96.79);露采回采率 95.00%、地采 88.00%。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000.64+1387.00×0.60=1832.84 万吨; 露采可采=(782.17−60.51)×95.00%=685.58 万吨; 地采可采=(1050.67−96.79)×88.00%=839.42 万吨; 可采储量合计=685.58+839.42=1525.00 万吨。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000.64+1387.00×0.60=1832.84 万吨; 露采可采=(782.17−60.51)×95.00%=685.58 万吨; 地采可采=(1050.67−96.79)×88.00%=839.42 万吨; 可采储量合计=685.58+839.42=1525.00 万吨。
常见陷阱:只有资源量乘可信度系数,储量直接计入;设计损失量中的资源量须按相同可信度系数折算;区分永久矿柱与压覆资源;潜在矿产、尚难利用矿原则上不参与计算;风险系数调整法特例不用可信度系数。
第6章 矿业权价值评估案例分析
有关、有效实物工作量 = Σ(在评估范围内、与目标矿种有关、技术手段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 有关:在评估范围内与目标矿种(批准/许可的勘查矿种)及其共(伴)生组分勘查利用的工作量。
- 有效:主要勘查技术手段符合当时勘查规范要求。
适用条件:成本途径(勘查成本效用法)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核心为"有关、有效"判断。
例题(铜矿探矿权,面积 4.08 km²,P11–13):经筛选—— ① 1:50000 地质填图 20 km² 属区域性地质调查=公益性地质工作,不计入; ② 1:10000 地质填图(简测):以往 5.21 km² 超评估范围 4.08 km² 且与本次重复,只算 1 次=4.08 km²; ③ 1:10000 磁法测量 4.08 km²;④ 1:10000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 4.08 km²; ⑤ 探槽 464 m³;⑥ 钻探 478.80/3 米/孔,含 1 报废孔 108.8 米 → 有效 370/2 米/孔。 结果:填图 4.08、磁法 4.08、化探 4.08、探槽 464、钻探 370/2。
例题(铜矿探矿权,面积 4.08 km²,P11–13):经筛选—— ① 1:50000 地质填图 20 km² 属区域性地质调查=公益性地质工作,不计入; ② 1:10000 地质填图(简测):以往 5.21 km² 超评估范围 4.08 km² 且与本次重复,只算 1 次=4.08 km²; ③ 1:10000 磁法测量 4.08 km²;④ 1:10000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 4.08 km²; ⑤ 探槽 464 m³;⑥ 钻探 478.80/3 米/孔,含 1 报废孔 108.8 米 → 有效 370/2 米/孔。 结果:填图 4.08、磁法 4.08、化探 4.08、探槽 464、钻探 370/2。
常见陷阱:①公益性地质工作(区域地质调查等 14 项)不得计入;②超出评估范围的工作量剔除;③技术手段重复只算一次;④报废/不符合规范工作量剔除;⑤缺失原始资料无法说明质量状况的不计。
现行价格 = 预算标准 × 价格调整系数 × 地区调整系数(适用时)
直接重置成本 = Σ(核实后实物工作量 × 现行价格)
重置成本 = 直接重置成本 +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综合性地质工作阶段) = 直接重置成本 × 30%
- 预算标准:优先采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土(地质)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如《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
- 地区调整系数:如内蒙古其他地区=1.2;不适用于航磁/航空物探/遥感/岩矿试验等。
- 价格调整系数:简测/草测(如草测=正测 65%)、孔斜(80°斜孔+20%、85°+10%)、项目年度工作量(≤300m+15%、≤500m+10%、≤800m+5%)等。
例题(内蒙包头铁矿探矿权,P13–16):
地区调整系数 1.2;1:50000 航磁测量地区调整不适用 → 194.00 元/千米;
1:2000 地质填图(草测)59642×65%×1.2=46520.76;
1:2000 磁法测量 46975×1.2=56370.00;
探槽 165×1.2=198.00;
钻探:ZK01 929×1.2=1114.80;ZK02 917×1.2×1.2=1320.48;ZK03 929×1.2=1114.80;ZK04 917×1.2×1.2=1320.48。
直接重置成本=2.40×194.00+1.20×46520.76+1.20×56370.00+72×198.00+钻探小计 1055042.53
=465.60+55824.91+67644.00+14256.00+1055042.53=1193233.04 元;
间接费用=1193233.04×30%=357969.91 元;
重置成本=119.32+35.80=155.12 万元。
常见陷阱:①地区调整系数不适用于航磁/航空遥感/岩矿试验等;②草测按正测 65%、孔斜/年度工作量另乘;③钻探、坑探单价按单孔(不分段)定价、岩石级别全孔统一取值;④间接费用综合性阶段按 30%,专项按实际分项,不得一概而论。
F = f1 × f2
f1 = Σ(各类重置成本现值 × 质量系数) ÷ Σ(各类重置成本现值)
- F:效用系数(对重置成本溢价/折价修正)。
- f1: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范围 0.01–3.00。
- f2: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范围 0.01–2.00。
例题(多金属矿,P16–17):
f1=(0.03×1.20+0.58×1.00+2.43×1.20+39.32×1.20+0.40×1.20+12.82×1.10)÷55.58
=1.17;f2=1.10;
F=1.10×1.17=1.29。
常见陷阱:①f1 用"重置成本现值"加权而非简单平均;②f1、f2 取值范围不同(质量 0.01–3.00,合理性 0.01–2.00);③质量系数依现行规范评判。
参与评估保有储量 = 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储量 − 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储量 + 期间净增储量
- 评估计算时点:通常为评估基准日;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或特殊约定时可不同。
例题(建筑石料用灰岩抵押融资,基准日 2022-6-30,P17–18):
核实基准日 2021-12-31 保有 3826 万吨;2022 年 1–6 月动用 126 万吨;无新增。
参与评估保有储量=3826 − 126 + 0=3700 万吨。
常见陷阱:①计算时点为评估基准日(除非特别规定);②"动用储量"应算至基准日,新增资源储量须计入净增;③抵押/融资等无特别规定时与基准日一致。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设计损失量)× 采矿回采率
(等价于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设计损失量 − 采矿损失量)
- 设计损失量:设计规定永久保留不采的损失。
- 采矿回采率:采出储量占开采范围内储量的百分比。
例题(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阶段,P18–19):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350 万吨(探明 200+控制 150);设计损失 30 万吨;回采率 98%。
可采储量=(350 − 30)×98%=313.60 万吨。
常见陷阱:①"设计损失"与"采矿损失"概念不同,先扣设计损失再乘回采率;②储量估算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时,核实报告保有储量即参与评估保有储量;③利用资源储量与参与评估保有储量一致(全部设计利用时)。
评估计算年限 = 后续勘查年限 + 建设年限 + 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
- 后续勘查年限:达矿山建设条件所需勘查时间(探矿权适用)。
- 建设年限:达正常生产所需矿山建设时间(拟建/在建/改扩建及探矿权适用)。
- 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以矿山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正常生产年限。
例题(铁矿探矿权详查,大型,P18–19):
后续勘查 2 年、建设 2.5 年、服务 28.8 年。
评估计算年限=2 + 2.5 + 28.8=33.3 年。
常见陷阱:①探矿权须含后续勘查年限,采矿权通常不含;②三部分缺一不可,小数取舍须与题意一致。
Sq = Qy · α0 · (1 − ρ) · ε · Pjj
(亦:Sq = Qjs · β · Pjj)
不含税精矿金属价 =(含税金属价 − 冶炼加工费) ÷(1 + 增值税率)
- Sq:销售收入;Qy:原矿年产量;α0:地质平均品位;
- ρ:矿石贫化率;ε:选矿回收率;Pjj:精矿金属价格(以含量计);
- Qjs:精矿产量;β:精矿品位。
例题(铅锌矿,P19–20):
能力 100 万吨/年;Zn 3.50%、Pb 4.00%;贫化率 10%;回收率 Zn 88%、Pb 89%;
1#铅锭含税 16600 元/吨、0#锌锭 20500 元/吨(含 13% 增值税);冶炼加工费铅 2000、锌 6800。
铅精矿含铅不含税价=(16600−2000)/(1+13%)=12920.35 元/吨;
锌精矿含锌不含税价=(20500−6800)/(1+13%)=12123.89 元/吨。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00×4%×(1−10%)×89%×12920.35 + 100×3.5%×(1−10%)×88%×12123.89
=75004.22 万元。
常见陷阱:①销售收入按"精矿金属含量"计价,须扣冶炼加工费;②含税价须调整为不含税价(÷1.13);③贫化率影响入选品位(用 α0×(1−ρ));④品位/品级/规格与计价标准口径须一致。
评估利用固定资产投资 = 原有可续用固定资产投资 +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 建设投资合计 − 工程建设预备费 − 征地费用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改扩建:须分析设计概预算是否含原有固定资产利用。
- 一般假定固定资产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建设期贷款利息一般不计入。
例题(煤矿技改,P20–21):
原有可续用固定资产:原值 42000 万元、净值 22500 万元;
新增建设投资合计 6050 万元,剔除预备费 500、贷款利息 100。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050 − 500 − 100=5450 万元。
(评估利用固定资产投资=原有可续用 42000 + 新增 5450,按原值口径)
常见陷阱:①改扩建须分析原有固定资产是否可利用,用"可续用"值;②剔除预备费、征地费、基建期贷款利息;③假定自有资金,贷款利息一般不计入投资。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额 × 固定资产资金率 (扩大指标估算法)
- 固定资产资金率:如 10%。也可用分项估算法。
- 准则建议流动资金在投产第一年开始安排,并随生产负荷比例投入。
例题(采矿权出让收益,P21–22):
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额 42628.94 万元,固定资产资金率 10%。
流动资金=42628.94 × 10%=4262.89 万元。
常见陷阱:①投产即达产时第一年满负荷投入;②用"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而非含预备费/利息的总投资;③也可用分项估算法,但本题用扩大指标法。
总成本费用 = 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销售费用
经营成本 = 总成本费用 − 折旧费 − 摊销费 − 折旧性质维简费 − 财务费用
- 维简费:分折旧性质与更新性质,仅折旧性质部分从经营成本中剔除。
例题(单位成本费用,P22–23):
生产成本 104.40、管理费用 26.23、财务费用 0.87、销售费用 3.74;
折旧 8.00、摊销 0.33、折旧性质维简费 5.56。
总成本费用=104.40+26.23+0.87+3.74=135.24 元/吨;
经营成本=135.24 − 8.00 − 0.33 − 5.56 − 0.87=120.48 元/吨。
常见陷阱:①经营成本剔除折旧、摊销、折旧性质维简费、财务费用;②更新性质维简费不剔除;③单位成本要分项加总核对。
应缴资源税 = Σ(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 × 适用税率)
(伴生矿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可减征 30%:× (1 − 30%))
- 税率:按评估基准日有效资源税文件(如选矿资源税 5%、银 3.5%)。
- 纳税人开采伴生矿并与主矿产品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减征 30% 资源税。
例题(铅锌矿,基准日 2020-12-31,P22–23):
铅精矿含铅年销售 7693.40 万元、锌精矿含锌 4548.07 万元(税率 5%);
铅精矿含银年销售 952.09 万元(银税率 3.5%,伴生分别核算减征 30%)。
应缴资源税=(7693.40+4548.07)×5% + 952.09×3.5%×(1−30%)
=635.40 万元(635.40)。
常见陷阱:①伴生矿"分别核算"才可减征 30%,未分别核算不减;②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30 年、矿山服务年限超 30 年时,评估期最后 5 年资源未衰竭,不需减征;③税率取评估基准日有效文件,注意政策时点。
第8章 矿业权价值评估项目管理
公式一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
公式一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各类矿种基准价 × 各类矿种资源储量 × 调整系数
- 各类矿种基准价:各省发布的单位基准价格(如某省焦煤 7.0 元/吨·原煤)。
- 各类矿种资源储量:采矿权范围内、经评审备案登记、平衡表有保有储量数据的矿种储量;资源量对应资源量、可采储量对应可采储量。
- 调整系数:含品位/品级、类型、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共生/伴生等调整系数(如露天 1.1、地下 1.0;共生 1.0、伴生 0.7)。
适用:已设采矿权、范围内有评审备案保有储量的情形。
例题:某省焦煤基准价 7.0 元/吨·原煤,露天调整系数 1.1;某露天煤矿采矿权保有储量 1000 万吨。则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7.0 × 1000 × 1.1 = 7700 万元。
陷阱:①"资源量"与"可采储量"不可混用,须与各省标准对应口径一致;②调整系数要乘对档(开采方式、共生伴生分别取);③该公式是"基准价"而非"评估值",仅用于与评估结果比较的保底线。
公式二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已探获储量)
公式二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已探获储量)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调整系数
- 适用前提:探矿权范围内已经探获矿产资源储量。
- 调整系数:针对勘查阶段等设定的调整系数。
分步:先用公式一算得对应采矿权基准价,再乘探矿权调整系数。
陷阱:已探获储量的探矿权≠空白地探矿权,二者公式不同(见公式三),勿套错。
公式三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空白地)
公式三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空白地)
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探矿权面积 × 空白地市场基准价
- 适用前提:探矿权为空白地(范围内尚未探获矿产资源储量)。
- 空白地市场基准价:各省另行发布的单位面积空白地基准价。
陷阱:空白地按"面积×空白地价"计,不乘资源储量(因为没有储量);与公式一、二本质不同。
比较规则(非公式,但常考)
比较规则(非公式,但常考)
核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与评估结果比较,应以拟出让矿业权整体为单位进行,不是按单个矿种比较。
陷阱:多矿种矿业权须整体比较,不能拆成单矿种分别比;且结果低于基准价的评估报告"不予接收、公示"。
跨章呼应说明
- 收益途径方法(DCF 现金流量法、风险系数调整法、DRCF、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定义与模型见第4章;第6章以计算案例形式复用并验证。
- 成本途径(勘查成本效用法、地质要素评序法):公式见第4章;第6章给出重置成本、效用系数等参数计算实例。
- 市场途径(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倍数法、资源价值比例法):公式见第4章;第6章给出单位面积倍数法等实例。
- 市场基准价核算公式:见第8章(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属项目管理中的核算依据。
- 凡"参数确定"(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成本费用、资源税、折现率等)的通用公式,统一见第4章"收益参数"与第6章"参数选取与确定"。
提示:公式的参数含义、适用条件、例题与陷阱请以各章"公式与计算专区"原文为准;本页仅作跨章汇总与快速检索。